“心情沉重”、“決心很大”、“壓力很大”、“感到羞愧”、“強烈震動”,在被環保部約談之后,各地方政府負責人的表態充滿著感情色彩。
自2014年年底以來,環保部明顯加快了“環保約談”的節奏,約談的對象覆蓋20多個城市的政府、企業負責人,一些地方甚至以緊急關停污染企業來滿足環保指標要求。2015年7月28日,因大氣環境質量排名連續數月倒數前十,環保部委托華北督查中心會同河南省環保廳約談鄭州市(含鞏義市)主要負責人。這意味著,鄭州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全國首個被環保部約談的省會城市。在此之前,山東臨沂被約談后,關停了57家污染企業。
“應該說,2014年5月發布的《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起到非常大的作用,雖然各部委都經常通過約談來解決問題,但只有環保系統建立了一個約談體系來監督政府和企業,當然,下一步如果能再提高約談的層次,讓副省長、市委書記也參與進來,效果會更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道。
另一方面,“環保約談”模式也開始在省級得到推廣,各省環保廳通過約談縣級負責人傳導環保治理的壓力,約談成了目前解決環保問題的比較佳利器。
“約”不勝防
據澎湃新聞報道,湖南衡陽市市長周海兵是個被約談的地方行政負責人。2014年9月15日,因為污水處理廠建設嚴重滯后,周海兵被華南環保督查中心首次約談。衡陽城區每天有十幾萬噸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湘江,對下游城市飲水安全造成影響。
被約談期間,周海兵代表衡陽市政府,對衡陽市污染減排目標責任書中4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展滯后問題表示檢討和歉意,并表示,將以此次約談為契機和警示,全力以赴抓緊抓好污水處理廠建設,決不懈怠。
時代周報記者統計,從2014年9月至今,環保部約談的城市共計22個,被約談的有保定、駐馬店、臨沂、鄭州這樣的環保問題重災區,也有昆明、無錫這樣環境相對較好的城市。而約談大部分由環保部直屬的環保督查中心具體實施,這意味著這些機構的監督能力大大提升。
《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規定,“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各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可受環境保護部委托實施約談”。
“環保督查中心很多時候比部里更熟悉地方的情況,由他們來直接約談顯然更為直接有力,但是具體約談誰,約談什么內容,都是由部里領導批準的。”常紀文解釋道。
而與其他部委的約談相比,“環保約談”更為務實。約談程序規定,在主持約談方指出問題后,被約談方需要直接對事項進行回應,并且依法提出相關整改措施,還必須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對落實整改進行明確表態,比較后形成約談紀要,白紙黑字向下印發。
約談對象方面,可以一天一個,也可以是多個,2014年12月30日,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就分別約談了哈爾濱、沈陽負責人。
而約談的事由,一是解決延期未能解決的環保事項,二是對環境統計中落后的城市進行警示。如2015年7月28日,因為大氣環境質量排名連續數月倒數前十,鄭州市被緊急約談,成為首個被約談的省會城市。
據河南當地媒體《大河報》報道,當日河南省環保廳主要領導,鄭州市政府市長馬懿、鞏義市市長孫淑芳等被約談的市級主要領導,以及河南省環保廳政法處、總量處、環評處、監測處、污防處、大氣處、監察總隊等幾乎所有業務處室的負責人,鄭州市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均列席會議。
對于地方官員來說,被約談不僅僅面子上難看,對政績考核也大為影響。
如在對衡陽市的約談中,就當面提醒,“國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中明確了‘三條紅線’,其中一條就是目標責任書項目必須完成。‘三條紅線’逾越任何一條,考核結果就為不通過。而衡陽市到目前為止污染減排國家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進展嚴重滯后”。
而今年5月對馬鞍山市的約談中,環保部華東環保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寧則警告說:“一些城市在獲得國家環保模范城稱號后,思想上有所松懈,態度上有所疲軟,行動上有所放松,對于這種現象我們要給予警示,亮出紅牌。”
“環保約談”還會讓官員掉帽子,河南駐馬店市今年3月被約談之后,隨之對環保管理工作不力的4名主要干部處以降職處分,同時一位副縣長被記大過處分。
截至目前,尚未有城市被多次約談的記錄,但許多城市被約談的都是多年積壓無法解決的老問題。既然地方解決不了,環保部就出面約談施加壓力。
如上文提到的駐馬店市,就遲遲無法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27家皮革企業。據環保部網站文章介紹,2014年8-12月,駐馬店市環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輿縣政府,要求依法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27家皮革企業。但平輿縣政府處理相關問題的進度緩慢,有關要求落實不徹底,直至2014年12月,無環評手續的企業才全部停產。2015年2月,環境保護部華北督查中心赴現場檢查時發現,園區內皮革企業增至30家,且正常生產。駐馬店市平輿縣人民政府在處理該問題中存在環境管理不到位的嚴重問題。
“約”完就關停
在約談之后,有地方遲遲沒有公布結果,也有地方整治力度極大。
今年2月25日,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對山東省臨沂市市長張術平進行了公開約談,約談現場的細節被央視《焦點訪談》等欄目播出,這次約談讓臨沂成為了“臨沂樣本”。
據央視報道,今年1月底至2月初,環保部調查人員對臨沂市的部分企業進行了明察暗訪。在這次調查中,調查人員共調查了臨沂的15家企業,發現有13家企業存在未批先建、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在央視的新聞畫面中,臨沂市長張術平說:“我來接受這一次約談,我心情是非常沉重的,同時我的決心也是非常大的,我接受了這次約談之后,我向你們保證,我不會再接受第二次約談。”
臨沂和駐馬店是目前僅有的兩個公布了約談處理結果的城市。
約談后第3天,張術平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鐵腕治理霧霾,限期治理412家、停產治理57家企業,停業關閉整治無望企業,全面清除土小企業,“確保全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進入全省前六位、主要指標位次退出全省后三位、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退出全國排名末位”,以讓空氣出現決定性的好轉。臨沂在約談后第5天,突擊對全市57家污染大戶緊急停產整頓,成為全國唯一在約談后采取停產整頓的城市。
據澎湃新聞7月2日報道,臨沂后來的運動式治理讓城市感受到了極大陣痛,據當地銀監部門統計,臨沂全市3000億元貸款中,共有1000多億元資金與停產企業互有關聯,出現違約,整個城市數年內很難獲得新增貸款。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失業人口增多也在引發其他一些問題。
因而外界也有質疑,“臨沂樣本”為了環保政績而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環保部方面則對臨沂方面的做法給與了一定的支持。今年7月6日,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表示,具體的失業情況是否真如媒體所報道的那樣,需要當地政府分析。一些企業暑期放假,員工臨時“待崗”不代表就是失業。此外,對于因停產造成企業和百姓的困難,地方政府都作了相應的社會救助。
《人民日報》則引述相關數據認為,整改在環境質量上的效益已經顯現:今年3-6月,臨沂市PM2.5濃度下降了27.8%,PM10濃度下降了23.5%、二氧化硫濃度下降了41.4%,氮氧化物濃度下降了25.4%,優良天數增加31天。
關停之后,臨沂市正在推進“退城進園”,在距離中心城區較遠的臨港經濟開發區和蘭陵縣設立冶金、建陶、化工等產業園區,對分布集中、嚴重影響區域環境容量的企業,有計劃、分批次實施“退城進園”。來自臨沂市政府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5月建陶、冶金兩個行業完成環保技改投資25.8億元,改造關鍵生產線200多條。
“環保督政約談制度是政府的‘柔性’行政行為,對責任主體以誡勉和警示作用為主,但隨著‘區域限批’‘掛牌督辦’‘媒體披露’等‘硬性’措施的跟進,環保督政約談的實效性逐步得到釋放。被約談后各地政府多措并舉,階段性成果明顯,區域內的環境惡化得到一定遏制,環境質量短期內明顯改善。隨著環保督政約談制度的深入推進,環保責任主體不清、配套的長效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也逐漸顯現。”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今年6月25日發表在《環保保護》雜志上的文章寫道。
約談級別還應上提
在環保部公布約談辦法之前,江蘇、浙江、新疆三地都曾出臺過“環保約談”的相應辦法。而其后,各省也出臺了相應的約談辦法。
例如河北省2014年年底出臺的《約談暫行辦法》規定在21種情況下,存在未履行環保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將約談相關市、縣(市、區)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依法進行告誡談話、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這比環保部文件中規定的11種情形還要多出10條。
“文件上來看,很多地方的力度是不小,許多省都把地級市都納入到了約談的范圍內。從這方面來看,環保部的約談范圍還應該往上擴大,現在環保部約談對象主要是市長或者分管環保的副市長,雖然行政上對口,但還不夠威懾力,將來還應該將分管環保的副省長、市委書記也納入到約談的范圍中來,執行的效果會更好。”常紀文解釋,約談對象的級別關系到執行的力度,通常只有一把手或者上級主管省長才能有更高的發言權。
而據時代周報記者了解,目前省級環保廳的約談對象主要是在縣一級,不過也有省將地市級納入到了約談范圍。
如海南省環保廳今年5月的約談中就包括澄邁縣、瓊海市、臨高縣、三亞市、萬寧市等5個市(縣)政府,以及海南威立雅水務、中航特玻、金海漿紙等3家重點排污企業。
“如果省級環保廳都積極約談市級負責人了,環保部不能繼續重復去約市長,應該再把級別提高一些。”常紀文說道。
葛察忠則在前述的文章中建議,目前完善“環保約談”,一方面要實行不同部門、黨委和政府共同約談,不斷夯實多級環保約談機制,另一方面建立媒體和公眾共同監督的約談模式,建立和完善約談后監督機制。
原標題:環保部發威 約談超過20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