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所產廢水,由于水質較為特殊,不能直接排入電廠工業廢水處理系統,需設置單獨的處理裝置。采用物化法對脫硫廢水進行處理,經過中和、沉淀、混凝以及污泥脫水等步驟,脫硫廢水主要水質指標均顯著降低,出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二級新建排放標準的要求。實際運行表明,該處理工藝處理脫硫廢水有效,運行穩定,運行費用較低,效益顯著。但該工藝氯離子脫除能力有效,有待進一步研究。
關鍵詞:火電廠;脫硫廢水;處理工藝
內蒙古包頭第三熱電廠2x300 Mw供熱機組,位于包頭市黃草洼,與機組同期建設 100%煙氣處理量的脫硫裝置,煙氣脫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工藝(FGD)。 燃煤煙氣中含有少量從原煤中帶來的F-和Cl-及各種雜質,進入脫硫吸收塔后被洗滌下來并進入漿液,F-與漿液中的鋁聯合作用對脫硫吸收劑石灰石 的溶解產生屏蔽影響,致使石灰石溶解性減弱,脫硫效率降低;同時,Cl-濃度過高對吸收塔系統和結構有 腐蝕作用。因此,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過程通常需要排出一部分濾液水(吸收塔漿液經脫水后產生)作為脫硫廢水,以達到控制CI-、F-離子濃度并維 持吸收塔物質平衡的目的。而脫硫廢水許多指標 均高于排放標準,因此需要根據廢水水質特點及本 廠具體情況設置廢水處理裝置處理脫硫廢水。
1 廢水水量和水質
包頭第三熱電廠設計脫硫廢水水量為20 m,•h3~。脫硫廢水中的雜質主要來源于煙氣和石灰石。煤中的多種元素,如F、C1、Cd等,在燃燒過程中產生多種化合物,隨煙氣進入脫硫裝置吸收塔,溶解于吸收漿液中。脫硫廢水一般呈弱酸性,pH為4~6,懸浮物含量高(脫硫廢水中的懸浮物主要是石膏顆粒、二氧化硅,以及鐵、鋁的氫氧化物),陽離子為鈣、鎂等離子,含量極高,鐵、鋁含量較高,其它重金屬離子含量不高,陰離子主要有CI一、S042一、SO]-.F‘等,化學耗氧量與通常的廢水不同,在脫硫廢水中,形成化學耗氧量的主要因素不是有機物,而是還原態的無機物連二硫酸鹽l3]。雖然脫硫廢水量一般不大,但由于水質特殊,不能排入火電廠工業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需要設置單獨處理系統 。脫硫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水與經濃縮脫水的石膏混合后排至干灰場,廢水中的重金屬及酸性物質與飛灰中CaO結合固化石膏;利用電除塵器與空氣加熱器之間的煙道問隙,加熱蒸發脫硫廢水;專用脫硫廢水化學中和處理;用于水力沖灰。一般設計處理后的廢水水質要求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二級排放標準[6-81。包頭第三熱電廠脫硫廢水設計進水水質見表1
2 廢水處理工藝及特點
2.1 工藝流程
包頭第三熱電廠脫硫廢水處理工藝采用物化134 水處理技術 第36卷第3期法。針對脫硫廢水中主要污染物重金屬和懸浮物通過添加化學藥劑使其沉淀,再通過澄清器將沉淀物分離,出水排放,沉淀污泥通過板框機脫水后外運處理,從而達到去除廢水中污染物的目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工藝流程如圖1所示。
脫硫廢水包括廢水處理、加藥、污泥處理3個分系統。廢水通過管路流入中和箱,同時按比例加入制備合格的石灰漿液,將中和箱pH調整到9.2+0.3,此pH范圍適合大多數重金屬離子的沉淀。并非所有重金屬可通過與石灰漿作用形成很好的沉淀,其中主要是鎘和汞。因此,需要在沉降箱中按比例加入重金屬沉淀劑有機硫化物(TMTl5)。
為了提高沉降效果,需向絮凝箱中按比例加入絮凝劑硫酸氯化鐵(FeC1SO ),使氫氧化物、化合物及其它固形物從廢水中沉淀出來。為了讓絮凝后的廢水中產生的細小礬花積聚成大顆粒,以便于廢水進入澄清池后更快的沉降,在絮凝箱出口管路上添加助凝劑聚丙烯酰胺(PAM)。加藥混合反應后的廢水在重力作用下流入澄清池,進行固液分離。澄清池出水在出水箱中通過添加HC1將pH調整為標準要求的范圍(6~9)內排放。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為了促進反應和后續反應箱中絮凝粒子的形成,在中和箱中加入澄清池中回流的少量恒定量的接觸泥漿。剩余污泥周期性地利用高壓偏心螺桿給料泵輸送至板框壓濾機進行脫水處理,泥餅外運。
所有加藥裝置均包括藥箱和可調節計量泵,可以保證方便準確地投配所需要的化學藥劑量。(內蒙古電力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