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內蒙古自治區委日前呼吁,通過加強流域管理、開展湖泊污染防治研究、改革管理模式、設立湖泊治理專項資金等措施,進一步加強湖泊治理和保護。
大家都知道,在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的雙重作用下,內蒙古多數湖泊水位持續下降、湖泊面積和蓄水量不斷減少,有的湖泊甚至干涸。一些湖泊水藻暴發、水體缺氧,多數湖泊水質為V類或劣V類,水體富營養化嚴重。對湖泊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破壞了湖泊生態系統平衡,導致湖泊生物多樣性銳減,嚴重威脅著周邊地區生態安全。內蒙古湖泊目前多數由漁場管理,由于職能所限對調節流域徑流量和出湖徑流量無能為力,更無法控制流域的營養物質輸入和徑流區的植被保護和繁育,湖泊管理體系與維系湖泊生態系統平衡和可持續發展不相適應。
據悉,內蒙古自治區委建議,按照水生態系統健康發展的要求,確定不同時期的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湖泊納污能力,合理規劃流域用水,加強湖泊動態監測與管理,建立和完善湖泊檔案;加強面源污染防治,篩選適合于主要湖泊流域土壤和氣候條件的高效脫氮除磷經濟作物,減少面源營養流失;開展富營養化水體植物修復機理研究;選擇1-2個專業性高度相關的湖泊管理部門,重點負責湖泊及其流域的治理和管理;提高湖泊流域水資源管理體制效率,形成系統化和高效的湖泊流域水資源管理體系;加大重點環境治理保護項目投資力度,設立湖泊治理專項資金;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加大對社會水循環中基礎設施的公共投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湖泊流域水污染治理,提高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效率。同時,制定合理的水價與污水處理費,為社會水循環的基礎設施建設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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