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不斷增加的用水需求,中國地下水開采量以每年25億立方米的速度遞增,由于地下水占到水資源總量1/3,全國近70%的人口飲用地下水,因此地下水也是重要的飲用水水源。
然而,中國地質調查局相關專家在地下水論壇發言中提到,全國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嚴重。
關注地下水危機的人群,大概局限于相關部門官員和部分專業人士,絕大多數人對地下水危機似乎渾然不覺。這是一個可怕的現象。究其原因在于,地下水危機是一種“慢性毒藥”,潛伏在地下不容易被公眾發現,相關部門對危機信息披露不夠,地下水危機沒有引發重大沖突事件等。如此,就難以引起社會共鳴,缺少輿論壓力和公眾鞭策,地下水危機則很難得到有效遏制。
毫無疑問,地下水危機不是一個少數人關注的專業問題,而是一個關乎公眾利益、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公共問題,不僅牽扯到中國比較弱勢的群體之一——農村人的健康,飲用地下水的城市人同樣也難逃厄運。有環保人士就警告:現在污
染關乎的已不是我們下一代人強壯不強壯的問題,而是能不能保住下一代的問題。這一警告振聾發聵,我們理應醒悟。據2006年163個城市的地下水水質監測資料分析,與2005年相比,地下水水質呈惡化趨勢的城市較多,而水質呈好轉趨勢的城市較少。這是水污染方面。在地下水超采方面情況更為糟糕,據專家估計僅華北地區透支的地下水已近2000億立方米,變成了世界比較大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區。這說明,盡管從國家部門到地方政府不斷出手應對地下水危機,但治理成效并不理想。
有學者指出,我們沒有管理地下水環境的法律,只有管理地表水的法律。這大概是地下水不斷惡化的原因之一。顯然,這與立法者不重視地下水危機有關。但我們要意識到,管理地下水缺少法律,與公眾對地下水危機關注不夠有一定關系,因為我們的法治建設長期以來離不開公眾鞭策——缺少公眾鞭策,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就顯得有些遲鈍。
當然,管理地下水的制度并不完全空白,不僅有國家法規,還有地方法規;不但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還有地方標準。不過,由于有的制度對責任主體規定不明確,出現“多龍治水”局面,有的制度對違規行為懲罰太輕沒有 “殺一儆百”的效果,所以制度總體來說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制約作用。
要想及時有效應對地下水危機,地下水危機首先要成為一個熱點話題,一方面給立法者、執法者以壓力,以完善地下水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可激活公眾來關注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問題,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文章來源:北京中天恒遠水處理設備公司 secu86.com